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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杭建市发[2011]296号
【颁布时间】 2011-06-24
【实施时间】 2011-06-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3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分包企业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分包企业在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劳务用工管理相关制度,委派专(兼)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负责各自作业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分包企业的劳务用工管理纳入总承包企业劳务用工管理范围,自觉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监理企业要督促施工现场各用工主体做好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实施工作,及时督促未按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的企业进行整改。

  六、进一步加快实名制管理平台开发

  市建筑企业管理站要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建立覆盖全区域的实名制管理网络和数据库,实现辖区内作业人员的统一管理和有序流动,实时掌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数量、教育培训等情况,提高行政监管水平。

  七、进一步加大实名制管理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实名制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实名制管理成效突出的企业和工地进行通报表彰;对未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的的企业和工地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对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现场劳务用工管理混乱以及引发民工工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安全事故或其它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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