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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科技局、财政局,各开发区(基地)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西安创新型城市和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精神,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新型技术创新组织,是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产学研结合,促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高产业技术核心竞争力,将科技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的迫切要求;是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加快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支持方式转变,改革和完善科技计划体系的创新尝试。 二、指导思想 以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完善产业链、吸引科技创新资源向产业聚集、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战略层面的持续有效结合,突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发挥政府协调引导作用,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支持技术创新要素有效组合,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产业联盟的构建。 (二)需求驱动。以市场竞争对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合作各方的利益需求为动力组建产业联盟,联盟发展也要充分尊重联盟成员的各方利益。 (三)企业主体。通过平等协商,科学确立企业为主体、大学和科研机构为技术依托的联盟合作架构。充分发挥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的主导作用,使其成为联盟创建的发起者和组织者、联盟战略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和发展成果的受益者。 (四)规范发展。依据合同法和相关法规,按实质性法定要件规范联盟契约,对联盟成员合作创新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和利益保护,规范联盟的组建和运行。发挥联盟特殊的组织效能,围绕联盟宗旨规划制订产业技术路线图和技术创新方向,切实推进联盟技术创新活动。 (五)合理布局。紧密结合我市优势产业发展特点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特点建立产业联盟,使产业联盟优势互补,布局合理,促进我市优势产业和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四、构建产业创新联盟的基本条件: (一)联盟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企业应具有一定的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条件,大学或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国内或区域前沿水平。 (二)联盟要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并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联盟要有明确的发展战略规划。 (三)联盟应设立协调管理机构,负责联盟各项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联盟执行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 (四)要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对联盟经费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并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联盟可委托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要建立联盟成员利益保障机制。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要实行违约责任追究制度,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六)要建立开放发展机制。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收新成员,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联盟要建立成果扩散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有向联盟外扩散的义务。 五、目标任务 (一)发展目标 按照我市优势产业集群和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围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重点在航空航天、电力电子、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软件服务外包等领域,构建由骨干企业牵头,中小企业和研究机构组成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到2015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0个,加盟企业达到1000家,联盟成员单位获得知识产权总数达5000个,联盟企业工业产值成为我市工业总产值的重要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