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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新(扩、改)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8座,新建建筑垃圾处理厂6座、餐厨垃圾处理场1座、垃圾中转站49个,购置相适应的垃圾运输车辆,市区各镇(办)、县中心镇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总投资17.8亿元。上述工作任务由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年度具体工作计划由市环卫局制订后下达。 七、议案办理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检查,各县、区应相应成立议案办理领导小组,根据责任分工制订工作落实方案。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市、县(区)两级财政投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资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补助,多渠道加大环卫设施建设投入。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积极筹备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并于2012年前实施。 (三)建立奖励机制。市级财政对2010~2012年期间完成环卫设施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办法:新购置环卫专用运输车每辆奖励2万元,新建垃圾转运站每座奖励10万元,新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按处理能力每100吨/日奖励50万元;各县、区也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 (四)强化监督考核。把议案办理纳入市、县(区)党政领导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每年对各相关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对办理议案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扬,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确保议案得到落实。 (五)创新机制,保障环境卫生质量常态化。环境卫生工作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综合反映。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环境卫生意识,培养文明习惯;创新管理机制体制,加强垃圾清运处理的管理及配套设施建设,保障环境卫生质量常态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