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五)省政府金融办、河南证监局、省公安厅、监察厅、省政府国资委、省预防腐败局要明确专门的处室和人员,负责资本市场内幕交易防控工作。省政府金融办要会同河南证监局、省公安厅、监察厅、省政府国资委和省预防腐败局,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部署资本市场内幕交易防控工作,对各地、各部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落实国办发〔2010〕55号文件及本通知相关规定的方案,并于6月30日前报省政府金融办。为加强督导工作,下半年省政府金融办将会同河南证监局、省公安厅、监察厅、省政府国资委、省预防腐败局等部门,在全省开展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省政府专题汇报。 五、加大教育宣传力度 要认真开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专题培训,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法制意识和抵制内幕交易的自觉性。要制定资本市场内幕交易防控工作宣传方案,通过开展普法宣传和主题活动、曝光内幕交易等方式,加强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对内幕交易危害性的认识,树立诚信守法的投资理念,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