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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意见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深化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气象为农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全国气象灾害种类最多、发生最为频繁、损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特别是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各种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繁发生,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约着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大力开展气象为农服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初步建成了气象监测及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组建了一定规模的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了一批有地点、有制度、有人员的乡镇气象工作站,在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目前农村气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制约着我省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发展。主要是:农村气象科普教育薄弱,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覆盖率不高,乡镇气象工作站、气象信息员及协理员队伍管理尚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够,农村气象灾害摸底建档和防御认证不到位,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管理、科学评估、稳定投入机制不健全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服务“三农”和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为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明确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要求,以减少农村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不利影响为重点,以推进城乡基本气象服务均等化为方向,大力改善农村气象基础设施条件,着力增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能力和农业气象服务的针对性。力争到2015年,初步形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管理规范、布局合理、功能齐备、评估科学,具有较高科技支撑、投入机制稳定健全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和效益评估系统。 三、深入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气象为农服务水平 (一)建立和完善农业气象监测预报系统。在全省农业气象观测站、试验站和测墒站建设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仪并配备野外便携式土壤水分观测仪,在全省各农业气象试验站建设一套大型蒸渗计,在有代表性的地方增设墒情监测点,不断完善农业气象干旱监测网。逐步建设农田(林、牧)小气候观测系统,开展农田(林、牧)实景观测试验示范。加强卫星遥感技术的应用,重点完善作物长势、种植面积监测和产量预报技术。强化农业气象试验站试验能力,完善农业气象指标体系。建立气象条件对大宗作物影响评估模型,发展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诊断技术,开发土壤墒情与灌溉量、牧区牧草产量、特色农作物产量等预报技术,发展作物生长模拟模型,改进农作物产量预报技术。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特色农业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平台。 (二)积极开展特色农业气象服务。积极开展针对不同农事季节、主要农事活动的农用天气预报服务。在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高产创建示范区等开展加密观测,进行农作物发育期、苗情、产量要素、发育状况及品质等的同步观测。针对马铃薯、林果、蔬菜、草食畜、中药材、酿酒原料等特色农业,定期制作并发布产量和品质预报,并提供特色农产品延伸服务,指导采收、仓贮、运输等。结合各地农业发展布局,逐步发展适合“一乡一品、一县一业”的专项气象服务业务,建立面向大型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种养大户的气象服务模式,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系列化服务。 (三)强化保障粮食安全的气象服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旱作农业新增5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中小麦、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增产目标,切实提高保障粮食安全的气象服务综合能力。建立异常天气气候条件下粮食产量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估的决策服务业务。强化粮食作物产量预报,拓展产量预报的领域,针对小麦、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大宗作物,开展不同区域的作物产量精细化预报和年景预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