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11]36号
【颁布时间】 2011-07-11
【实施时间】 2011-07-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5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青山(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青山(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1〕3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大全省青山(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力度,加快矿山生态修复,改善生态环境,省政府决定成立省青山(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省青山(森林资源)保护和矿山生态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审定青山(森林资源)保护和矿山生态治理规划及资金筹措方案;协调解决开采矿藏和青山(森林资源)保护设计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政高 省长

  副组长:赵化明 副省长

  成 员:陈海波 沈阳市市长

  李万才 大连市市长

  何焕秋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 阳 鞍山市市长

  王桂芬 抚顺市市长

  王世伟 本溪市市长

  石 光 丹东市代市长

  魏俊星 锦州市市长

  葛乐夫 营口市代市长

  齐继慧 阜新市市长

  王正谱 辽阳市市长

  吴野松 铁岭市代市长

  王明玉 朝阳市市长

  蹇 彪 盘锦市市长

  都本伟 葫芦岛市代市长

  罗建彪 绥中县县长

  孙 平 省编委办副主任

  徐力达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郑玉焯 省财政厅厅长

  赵延庆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秉杰 省环保厅厅长

  曹 元 省林业厅厅长

  侯喜丰 省林业厅副厅长

  宋树才 省畜牧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办公室主任由侯喜丰同志兼任。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