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博州政办发[2009]19号
【颁布时间】 2009-03-16
【实施时间】 2009-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兑现2008年自治州新型工业化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自治州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2008年3月,自治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口岸)签订了《2008年自治州新型工业化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对各县市(口岸)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现按照《关于对2008年自治州新型工业化建设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的通知》(博州党办发〔2008〕11号)规定予以兑现奖惩。
  
  一、博乐市奖励2.7万元,其中:实现乡及乡以上工业增加值28363万元,同比增长31.1%,完成目标任务,奖励3万元;实现招商引资额1974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6000万元的75.9%,未完成大项目招商任务,罚款3000元。
  
  二、精河县奖励6.75万元,其中:实现乡及乡以上工业增加值10071万元,同比增长40.6%,超目标任务4.6个百分点,奖励3.12万元;实现招商引资额2064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7000万元的121.4%,实现大项目招商1个,奖励3.63万元。
  
  三、温泉县奖励7.11万元,其中:实现乡及乡以上工业增加值2140万元,同比增长42.6%,超目标任务17.2个百分点,奖励3.51万元;实现招商引资额479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4000万元的120%,奖励3.6万元。
  
  四、阿拉山口口岸奖励6.48万元,其中:实现乡及乡以上工业增加值10266万元,同比增长68.1%,超目标任务8.73个百分点,奖励3.24万元;实现招商引资额271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5000万元的108.4%,完成大项目招商1个,奖励3.24万元。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