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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1]187号
【颁布时间】 2011-07-05
【实施时间】 2011-07-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5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11〕18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第四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第四届“汉语桥”

  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工作方案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汉办)《关于同意承办第四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的函》(汉办〔2011〕140号),第四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将于2011年10月中下旬在我市举行。为办好本届比赛,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名称


  

  中文名称:第四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

  英文名称:the 4th chinese bridge chinese proficiency

  competition for foreign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

二、活动主题


  

  中文主题:快乐汉语 青春有约

  英文主题:fun with chinese,energy with youth

三、活动目的


  

  为各国学习汉语的青少年学生提供一个展示汉语能力的舞台,并创造一个互相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以激励学习汉语的热情和兴趣,增进对中国语言和中华文化的理解,增进各国青少年学生的友谊。

四、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国家汉办、重庆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市教委、重庆广电集团(总台)

五、比赛规模


  

  参赛选手均为年龄15―20周岁、具有外国国籍、在外国出生并成长、母语为非汉语的外国在校中学生。参赛队伍为来自44个国家的约50支团队,参赛选手和领队教师约200人。

六、比赛形式


  

  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其中预赛在国外举行,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和孔子学院等相关教育机构组织选拔并推荐。决赛以团队方式在中国重庆举行,每个团队含选手3人,领队教师1人。决赛以团队竞技的形式(包括原始团队和重组团队)完成各场比赛。决赛实行积分制,在各场比赛中,团队得分均分为个人得分,个人得分记入原始团队总积分。决赛各场比赛累积积分为该团队总得分,根据总得分评选出各类奖项。

七、组织机构及职责


  

  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成立第四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比赛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

  (一)大赛组委会

  顾 问:黄奇帆 市政府市长

  郝 平 教育部副部长

  主 任:许 琳 国务院参事、国家汉办主任、孔子学院总部总干事

  何事忠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吴 刚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王永利 国家汉办副主任、孔子学院总部副总干事

  涂经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 旭 市教委主任、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赵为粮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副主任

  刘万利 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党委书记

  刘光全 重庆广电集团(总台)总裁

  (二)大赛执委会

  大赛组委会下设执委会,执委会成员单位如下:

  市委宣传部、市教委、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市财政局、市商委、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旅游局、市机关事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渝中区政府、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市电力公司、重庆机场集团。

  (三)执委会工作职责

  1.市委宣传部

  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和组织市内外主流新闻媒体对比赛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

  2.市教委

  统筹协调比赛的各项筹备工作,具体负责与国家汉办、我驻外使(领)馆、市级有关部门的联络及协调工作;制订比赛活动方案;设计制作大赛宣传品;组织志愿者和“汉语桥之家”的遴选及培训工作;安排选手及领队教师在华期间的食宿、交通及各类文化体验活动;落实国家汉办、外国使节等在渝的活动安排;制订比赛安全预案。

  3.重庆广电集团(总台)

  负责策划比赛活动的整体电视宣传方案;负责开幕式、闭幕式暨颁奖晚会的节目策划与制作,舞台舞美的设计与制作,前期预热宣传、比赛期间各类活动的新闻报道、花絮拍摄、专题节目制作,比赛的电视演播,大赛专题纪录片的编辑制作,协调大赛主要活动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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