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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政法[2011]107号
【颁布时间】 2011-07-12
【实施时间】 2011-07-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5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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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普法、守法,公正执法。加强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提高其领导安全发展、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水平和能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和矿山、危险物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其规范操作的水平和能力。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其遵章守纪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翻译出版少数民族语言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培训教材,提高少数民族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培训水平,推进少数民族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8月前)。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本规划和地方政府普法办的要求,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或计划),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本规划以及各地普法规划(或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加强领导,全面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工作。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安全生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成立由杨元元同志任组长,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人事司、机关党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也要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从组织机构上保障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落实。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纳入各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纳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工作目标管理,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激励表彰、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全面实施。

  

  (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之一,适时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发现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报刊的阵地作用,广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安全生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安排相应经费,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重视理论研究。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及时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发展规律,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创优普法效果,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时俱进、科学发展。

  

  (六)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组织编写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宣传材料和培训教材。举办安全生产“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保障普法工作的全面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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