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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惠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惠府[2011]55号
【颁布时间】 2011-06-08
【实施时间】 2011-06-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6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惠州市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惠州市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惠府〔2011〕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市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自2009年11月启动以来,有关银行机构与众多企业积极响应,勇于尝试,推动了我市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顺利开展。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市共有58家企业、5家银行开展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结算量51亿元,居广东省第7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对2010年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开展较好的银行和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一、成绩突出的2家银行

  中国银行惠州分行

  建设银行惠州分行

  二、结算量前8名的企业

  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tcl通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惠州市大亚湾华德石化有限公司

  惠州大亚湾永昶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惠州市德赛视听科技有限公司

  永昶科技电子(北海)有限公司

  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州水产进出口公司

  希望受表彰的银行和企业再接再厉,继续大力推进我市的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开展。同时,希望更多银行和企业积极参与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跨境人民币结算在支持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外贸产业发展等工作中重要作用,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竞争力作出积极贡献。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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