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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等7部委局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广安监[2011]70号)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现将我局制定的《广元市卫生系统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于6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市卫生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人:万鹏。 附件:广元市卫生系统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 广元市卫生系统开展 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六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部署要求,唱响安全发展理念,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眼点,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重点,采用基层单位易于组织、职工群众乐于参与的形式,策划开展宣教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进医院、进科室、进病房,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好形势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二、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副局长、党组成员吴春瑛任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张伟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万鹏同志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三、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四、活动时间 “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为6月1日至6月30日。6月第一周(5月30日至6月5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第二周(6月12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第三周(6月13至1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第四周(6月20日至25日)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检查验收评比阶段。全月贯穿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执法交叉大检查工作。 五、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市性统一活动和特色重点活动两部分。全市性活动由市组委会统一组织,与卫生系统有关的市上主要活动有: (一)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各单位应开展一次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排查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责任人及牵头领导情况都要在单位内张贴公示。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2日上午9时,各单位组织参加市、区组织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其中,市疾控中心、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在南河广场并以市卫生局名义开展宣传咨询、其它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在城区自行选择地点设置宣传点,主要活动形式为义诊、咨询、散发宣传资料、播放电教片、展板、挂图等。市疾控中心应结合职业安全健康、疾病预防控制等开展宣传,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应结合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宣传。 (三)组织参加全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市安办将在《广元日报》开设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专栏,全市10万群众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各单位应组织参加,试题分配另行通知。 (四)结合本单位工作特色开展宣传。各单位可通过组织学习、悬挂安全标语、制作安全宣传专栏和简报、网络、电子屏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并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宣传本单位安全生产活动开展情况。 活动月期间,安监、交通、公安、建设、质监、电力、天然气管理、团委、工会等部门均要结合部门特点组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检查验收、安全用电、用气、“安全行驶、文明驾车”、应急演练、“青年安全示范岗”、“生命之歌”大家唱等系列活动,各单位应积极组织职工参加,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也将配合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执法交叉和明察暗访检查。 六、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在总结历年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从高位求进,加快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务必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集中精力,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集中宣传教育工作抓紧抓好抓扎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