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11]90号
【颁布时间】 2011-06-02
【实施时间】 2011-06-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6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9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努尔·白克力(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

  副组长: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自治区党委常委)

  艾尔肯·吐尼亚孜(自治区副主席)

  成员:王世江(自治区主席助理、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弯海川(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牛晓萍(自治区环保厅党组书记)

  李洪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李为(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雪合来提·买买提尼牙孜(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阿布都沙拉木·依明巴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侯立贤(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胡克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买买提·牙森(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甫拉提·乌马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占武(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艾则孜·克尤木(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吾拉孜别克·索力坦(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赵新春(自治区畜牧厅总畜牧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牛晓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张志伟(自治区环保厅核安全总工程师)同志担任,成员由自治区环保厅、财政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