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1]147号
【颁布时间】 2011-07-12
【实施时间】 2011-07-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6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安全街镇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四)评定挂牌阶段(2012年8月-12月)

  

  安全街镇创建工作由各区县安委办进行初评,各区县对符合标准的街道填写《创建南京市安全街镇备案表》(见附件2),并提交验收申请后,由市安委办按照《南京市安全街镇创建评定标准》,组织复查评定,并发放《南京市合格安全街镇》和《南京市优秀安全街镇》牌匾。同时,市安委办要根据全市创建安全街镇情况,与省安委办和全国安全社区促进中心协调沟通,积极为各区县相关街道申报“国家安全社区”。2012年12月对全市安全街镇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推动安全街镇建设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提升街镇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伤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双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区县要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及公安“社区六进”等活动,充分认识创建安全街镇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安全街镇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这一惠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健康的基础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区县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努力克服创建工作遇到的各种困难,为创建安全街镇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组织保障,做到“资金、人员、责任、任务”四落实。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全面分析、制定措施、及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市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深入各区县基层街镇对口进行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安全街镇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使街镇少走弯路。

  

  (三)加强考评,务求实效。各区县要严格按照《南京市安全街镇创建评定标准》,实实在在地开展好安全街镇创建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做到“创建一个、合格一个、达优一个”。市安委办要把创建安全街镇工作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区县在年度安全考核中给予加分,并对创建合格和优秀的街镇分别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对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在年度安全考核中予以扣分,并取消各类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

  

  1、南京市安全街镇创建评定标准(略)

  

  2、创建“南京市安全街镇”备案表(略)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