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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科[2011]205号
【颁布时间】 2011-06-23
【实施时间】 2011-06-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6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通知

  (沪科〔2011〕205号)


  

  各区县科委、有关企业集团:

  

  根据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44号)的要求,现就我市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各区县科委和企业集团按照《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辖区内企业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2、申报企业将《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申报系统生成的电子文档光盘一份,于7月7日报送至所属区县科委。

  

  3、区县科委初审通过后在申报书“地方科技部门推荐意见”栏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电子文档光盘一份、《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名单》一份(盖章),于7月11日报送至市科委受理点。

  

  4、申报网站:www.chinatorch.gov.cn或www.innocom.gov.cn。

  

  报送地址:市科委受理点 地址: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钦州路100号1号楼401室),邮编200235

  

  联系人: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吴身国64839009-170

  

  上海市科委高新处:秦永健23119309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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