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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殡葬服务机构行风评议标准 一、领导有力,队伍配备科学。建立并落实行风建设领导机制,制定行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分解方案,把创建活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管理、技术和工勤人员配备合理,人员年龄、知识结构合理。 二、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根据当地死亡人口数量、服务需求,科学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殡仪馆绿化面积比例不低于30%,公墓建设生态化、园林化,墓碑小型化、墓穴集约化;根据服务需求合理划分功能区域;配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专用设备;服务场所肃穆整洁,配有桌椅等必要的服务辅助设施。 三、管理完善,服务水平优质。岗位责任制、考评奖惩、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中低档次殡葬用品比例不低于30%,保证低价商品足额供应,无强行提供服务、捆绑销售等问题;殡葬职工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殡仪操作规程和《殡葬职工守则》,服务专业,举止文明,用语规范,着装整洁,廉洁守纪。 四、加强监督,畅通投诉渠道。社会监督和群众投诉渠道畅通,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认真处理,并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军休服务机构行风评议标准 一、创建机制健全,责任落实到位。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把行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并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制订创建活动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有创建活动记录,建立行风建设文书档案;把行风建设成效纳入评先评优活动内容。 二、队伍建设过硬,行业风气优良。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健全、领导坚强、民主决策、高效廉洁,领导班子具有较强的争先创优意识和组织实施能力;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服务规范,熟悉军休服务管理业务,与军休干部关系融洽。 三、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规范。实施制度化、规范化服务管理,学习、服务、管理、车辆、财务等各项制度健全;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岗位明确、职责清晰,无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发生;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业务、财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四、服务文明优质,环境优美和谐。军休干部政策全面落实;工作人员服务用语文明、规范,积极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军休干部思想政治学习和文化体育活动计划周密、内容丰富、活动经常、组织有力;有固定学习活动场所,配有相应设施;军休园区规划整齐、布局合理、卫生整洁、舒适宜人。 五、严格依法办事,高效廉洁公正。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强,依法规范服务管理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军休人员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严格按文件规定管理军休安置经费;定期进行财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无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养老机构行风评议标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健全。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建活动;建立并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把创建活动纳入机构的总体目标管理;建立创建活动文书档案。 二、服务优质,作风优良。严格执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为服务对象提供膳食、护理、康复、心理等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保障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院长和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守纪,无索贿、受贿现象,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三、院务公开,管理规范。政策法规、岗位职责、服务流程以及收费项目、标准和规章制度公开;对捐赠款物按规定登记入册、公开,使用得当;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在院老年人和残疾人档案健全;完成“三无”对象收养任务。 四、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整洁。严格执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基础设施完善,规划合理,功能齐全,居住环境舒适,达到行业建设基本规范;院容院貌整洁、美观,秩序井然。 附件二 民政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民主评议测评表 单位名称: 2011年 月 日
民政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民主评议汇总表 单位: 201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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