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重点推进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进程,根据工信部《关于推荐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重点推进项目的通知》的要求(工信厅信函〔2011〕412号),现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重点推进项目申报,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项目的申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我市的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推荐至工信部。 (二)项目的审批。工信部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适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决定其是否适于列为重点支持推进的项目。工信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对项目方案的审查,依据项目所属领域征求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项目审批意见后,做出正式批复。经过批复同意的项目,纳入部重点指导推进的两化融合项目库。 (三)项目的验收。工信部定期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进展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指导,直至完成项目验收。重点项目指导推进的期限一般为三年。 二、重点支持方向 选择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持节能减排成效明显的信息系统建设,引导工业行业、企业和地方政府通过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节能减排能力。重点行业包括: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纺织、轻工、机械、电子信息、电力、煤炭等行业。项目类型主要包括:研发设计信息系统、产品信息化、工艺流程优化系统、装备智能化、供应链管理、生产运行管理系统(mes)、生产集中管控系统、能源管理系统(ems)、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系统(hse)、节能减排信息化服务平台、区域性节能减排信息化监控平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清洁生产信息化平台等12个方面。 三、申报项目的条件 (一)申报项目要具有一定实施基础和应用前景,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具备可行性;在所在行业或应用领域中具有较强代表性,具备一定的试验意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项目实施倡导安全可控原则。 (二)项目分为正在建设的项目和已经建成的项目两种。对于正在建设的项目,要求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和备案材料等前期程序要求的文件;对于已经建成的项目,要求已经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预计在1-3年内可取得较明显的经济效益。 四、项目材料的申报 (一)项目申报需提交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填写格式和要求请见附件,电子版可到我委门户网站下载。 (二)请于2011年6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两化融合处。 (三)联系方式: 两化融合处 联系人:戴顺 联系电话:83608069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李志 联系电话:83607415 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 附件:1.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重点推进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 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 重点推进项目 申报表 项 目 名 称: 单 位 名 称: (盖章) 申报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和两化融合基本情况
二、申报的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及推荐意见
附件2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1、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的隶属部门、企业性质、组织结构、运营管理模式、经营状况、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企业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等。 2、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实施的背景、思路、目标,主要内容和创新点、投入情况等。 3、项目实施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包括项目涉及的关键技术、人员培训、标准规范、信息共享与集成、协调配合等问题。 4、项目风险评估。包括项目投融资风险、建设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5、项目促进节能减排的效果分析。通过实施信息化项目,为企业节能减排和企业管理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6、项目成果的应用前景及实际应用情况分析。 7、项目实施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基本情况。 8、需要的保障条件。项目实施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制度环境支持条件,以及在哪些环节上需要当地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什么样的制度环境创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