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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77号
【颁布时间】 2011-07-13
【实施时间】 2011-07-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8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秋粮稳产保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搞好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储备,优化电力调度,保障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物资供应和用电需要。强化肥料、农药、柴油等农资市场价格动态分析和预测,及时发布供求信息,推进产销衔接。依法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农资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整顿和农资质量监管力度,认真组织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加强种子、肥料等农资生产主体资质审查,把好生产源头关。严查违法案件,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联合查办,从严处理,并实行责任追究。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行动,搞好农资经营示范店建设,积极推行农资连锁配送经营。

  

  (六)建立完善考核奖励机制。2011年国务院将对发展粮食生产贡献突出的产粮大省和产粮大县、农技推广人员等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种粮售粮大户进行表彰奖励。省政府也将加大对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考核要求,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加大奖励力度,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将财政支持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商品量和调出量挂钩,调动各级政府抓粮的积极性。进一步落实中央支持产量超50亿公斤的产粮大市和产量超5亿公斤的产粮大县粮食生产的相关政策。

  

  四、加强领导,强化服务

  

  (一)强化工作职责。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国办发〔2011〕13号)要求,把夺取秋粮丰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早研究、早部署、抓落实,真正把秋粮生产的每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省政府对全省粮食生产负总责,主要研究部署事关全省粮食生产的重大政策、工作措施和资金投入等。省辖市、县级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强化责任,加大粮食和农业生产资金投入。要把粮食生产情况作为考核省辖市、县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深入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本实施方案落实到位。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第一线,做好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科学种田水平。水利部门要密切关注水资源动态变化,适时监测旱涝灾情,实施水利挖潜配套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机部门要积极做好农机具准备和供应工作,做到农机农艺相配套,提高农业机械化效能。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预测预报,为抗灾夺丰收做贡献。供销、石油、电力等部门要做好农业生产资料调运供应工作,保证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农资充足供应和用电需要。发展改革、农业、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要联合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查处坑农害农违法事件,维护农民利益。有关部门要强化督促秋粮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全程监督检查,做到领导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确保秋粮生产顺利进行。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督导检查制度,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派出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开展“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活动,切实帮助基层和农民群众解决粮食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统计部门要建立省、市、县级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制度,严格核实产粮大市、产粮大县及粮食高产创建区粮食生产数据。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秋粮生产和重大意义和强农惠农政策,大力宣传各地抓秋粮生产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为实现秋粮稳产增产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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