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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杭发改投资[2011]463号
【颁布时间】 2011-07-14
【实施时间】 2011-07-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9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关于长乐地块规划支路三(丽水路―长乐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杭州市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关于长乐地块规划支路三(丽水路-长乐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杭发改投资〔2011〕463号)


  

  杭州市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你局拱发改[2011]146号(中心项目编码:b-s10201158159)文悉。现将长乐地块规划支路三(丽水路-长乐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乐地块规划支路三(丽水路-长乐路)道路工程。

  二、建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道路长约209米,路宽20米,为城市支路。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位于拱墅区大关单元长乐地块,道路西起丽水路,东至长乐路,总用地面积约418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4571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区财政性资金统筹解决。

  该项目代码为:110311510373。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须包括节能分析专篇)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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