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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六盘水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府发[2011]16号
【颁布时间】 2011-07-01
【实施时间】 2011-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9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双百工程的意见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双百工程的意见

  (市府发〔2011〕16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06〕24号),确保初、高中毕业生中未升学的学生都能百分之百的接受职业教育或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即“双百工程”),不断提升我市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实施双百工程的重大意义

  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双百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迫切需要;是解决我市“三农”问题和城镇再就业问题,把人口压力变为人力资源优势的迫切需要;是遵循教育规律,合理调整教育结构,实现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社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加快我市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关键。

  二、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为确保“双百工程”任务的完成,实行以县级政府为主体的目标责任制。各县(特区、区)要根据具体情况,认真做好本地实施“双百工程”的规划,加快县级职教中心基础能力建设,新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确保从2011年开始实施“双百工程”目标的如期实现。

  (一)各县(特区、区)要对现有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规模进行评估,做好未升入高中和大学的学生全部接受职业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的准备。认真统计、预测未升入高中和大学的学生人数,到外省、外地区、市直学校就读人数,在本县(特区、区)就读人数等各项指标。

  (二)编制中等职业学校发展规划,加快学校建设。在编制规划时允许“十二五”初设立教学点,但对教学点的管理必须规范,并逐步将学生全部送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三)把未升入高中和大学的学生就读职业学校的入学率,作为评估毕业学校、考核县、乡(镇)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要指标。每年对任务完成得好的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进行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除免除涉农专业学生的学费外,逐步减免其他专业学生学费。

  (五)采取优惠政策,鼓励、扶持校办企业的发展。对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减免税收,扶持一批校办企业的发展。

  (六)加强师资培训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对自学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双师型”教师,按等级证书的级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中职学校校长进行年度考核,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

  三、加大投入,实现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按照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各级财政必须加大职业教育经费的专项投入。市、县两级城市教育费附加中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30%。市、县政府安排实施“双百工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实训基地建设、重点示范院校建设和师资培训。同时要通过多渠道筹集职教经费等逐步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职业学校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树立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办学思想,树立以提高学生技能为核心的办学理念。在专业的设置上要紧贴市场需求,结合我市几大支柱产业的发展来设置专业,大力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大力推进骨干专业、特色专业建设。要严格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开足课时、开齐课程,加强实用型、应用型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教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对学生的教育要坚持以德育为首,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职业理想和创业精神教育。按照规定的师生比核定教职工编制,实行缺额人员按高级教师平均工资总额包干,由学校根据专业需求灵活聘用专业课教师。“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都要安排专项资金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行培训,到2015年,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0%以上,“双师型”教师比例达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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