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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政发[20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7-11
【实施时间】 2011-07-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9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农政发〔2011〕3号)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深入推进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我部制定了《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为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认真做好第六个五年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下简称农业系统“六五”普法),结合农业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目标要求和工作原则

  

  农业系统“六五”普法的目标要求是:围绕“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科学发展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农业系统“六五”普法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按照“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以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宣传重点,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服务群众,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增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适应新时期农民群众对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推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努力开拓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加大对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农业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农业法、畜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渔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重点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中的作用。

  

  (三)深入学习宣传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等法律法规,注重运用法律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学习宣传信访、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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