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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
【颁布时间】 2011-07-22
【实施时间】 2011-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0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2011年度军转干部医生岗位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家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最高人民检察院2011年度军转干部医生岗位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

  面试安排在2011年7月25日(星期一)进行,开始时间为上午8:30。

  请参加面试人员务必于当天上午7:45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大门口,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截至上午8:30仍未进入侯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地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乘车路线:乘2路、82路到妇产医院站,或乘60路到锡拉胡同站即到。

  二、面试人员名单及最低分数线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为:霍萍、李秀燕、王玉霞、徐春立、徐宁、杨奕、余九华(按姓氏拼音排序,其中有3人成绩并列第五名);

  (二)面试最低分数线为81.5分。

  三、注意事项

  (一)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及统一笔试准考证原件、医师相关资格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证明)。

  (二)参加面试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接收安置资格。

  (三)面试只安排一次,请参加面试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参加面试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请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洪良

  联系电话:010-65209135

  传真号码:010-65288520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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