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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释放中国实验快堆“首次并网”控制点的通知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你院《关于释放中国实验快堆“首次并网”控制点的请示》(原安发〔2011〕50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中国实验快堆首次并网前调试试验完成情况及下阶段调试工作准备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中国实验快堆已按要求完成了调试大纲规定的首次并网前的调试试验项目,对下阶段调试工作的准备情况满足相关要求,满足“首次并网”控制点的释放条件,现批准释放该控制点。 在中国实验快堆的后续调试工作中,你院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核安全法规及批准的《中国实验快堆调试大纲》的要求,开展中国实验快堆的调试工作。若需要对调试大纲所列的试验项目进行调整,应按要求报我局审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完善内部核安全管理职能和制度,加强核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所有核安全管理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三、在中国实验快堆达到50%额定功率之前,完成前期由于给水流量或压力波动导致运行事件的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的制定工作。 附件:中国实验快堆首次并网控制点释放前检查报告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中国实验快堆首次并网控制点释放前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名称:国家核安全局 被检单位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检查日期:2011年7月12日至7月13日 一、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研究堆设计安全规定 3、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 4、研究堆调试 5、中国实验快堆最终安全分析报告 6、中国实验快堆首次装料批准书条件 二、检查范围 1、中国实验快堆首次并网前调试管理和质量保证管理情况; 2、中国实验快堆首次并网前调试试验完成情况; 3、中国实验快堆首次并网后阶段调试工作准备情况。 三、检查活动 检查组由国家核安全局、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等单位的专家组成(名单见附表一)。 检查组根据检查内容分成两个小组,并采用听取汇报、文件检查及访谈等方式进行了检查。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参会人员见附表二)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汇报,并积极配合了检查。 四、检查结论和整改要求 (一)中国实验快堆首次并网前调试管理和质量保证管理情况 检查组对中国实验快堆在首次并网前的调试管理和质量保证大纲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中国实验快堆基本按照《中国实验快堆调试大纲(c版)》及《中国实验快堆调试质量保证大纲(b版)》的要求实施了首次并网前的调试工作,调试管理基本有效。针对检查发现的一些问题,检查组对后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完善内部核安全管理职能,以保证核安全管理要求得到有效的落实,异常、事件能够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理,变更、修改以及异常和事件的处理结果得到必要的安全方面的评价,经验反馈工作得以有效开展。 2、加强内部管理,对于涉及到运行限值和条件的修改必须经过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3、细化功率试验阶段的调试试验项目,试验结果必须在经过认真的评价满足要求后方可接受。阶段调试试验结果必须经过认真评价,并取得调试委员会的审查同意。 4、重视调试过程中的经验反馈工作,把调试中出现的问题和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充分反映到试验报告中。 5、统一并完善试验报告的格式和内容。 (二)中国实验快堆首次并网前调试试验完成情况 检查组对中国实验快堆调试大纲规定的首次并网前需完成的调试试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中国实验快堆已基本按要求完成了首次并网前要求完成的调试试验项目,试验基本达到了调试大纲对本阶段的要求,初步验证了中国实验快堆在首次并网以前阶段的相关性能,具体情况如下: 1、截止2011年7月13日,调试大纲规定中国实验快堆在首次并网前需要完成的32项试验项目已全部完成;由b阶段转到c阶段的4项试验项目中需在首次并网前完成的3项试验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