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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
【颁布时间】 2011-07-16
【实施时间】 2011-07-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1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69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7月11日市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长 韩正

  二○一一年七月十六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11年5月15日起实施。为此,市政府决定,废止1993年10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发布、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第一次修正并重新发布、2002年11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第二次修正并重新发布的《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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