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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11]42号
【颁布时间】 2011-07-18
【实施时间】 2011-07-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1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姚明“上海市体育事业白玉兰终身成就奖”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姚明“上海市体育事业白玉兰终身成就奖”的决定

  (沪府发〔2011〕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近日,上海籍篮球运动员姚明经过慎重考虑后宣布退役。姚明是我国杰出的篮球运动员,在他十六年的运动生涯中,曾多次获得亚洲篮球锦标赛冠军。他三次参加奥运会,并两次带领中国篮球队晋级奥运会前八名,创造了历史最好成绩。2002年,他进入美国nba,九年nba生涯,八次入选全明星阵容,他以高超的球技和独特的人格魅力征服了世界上无数球迷,吸引了无数青少年参与篮球运动,享受篮球运动带来的快乐。同时,姚明作为上海城市形象代言人和上海世博会形象大使,以其健康向上、超越自我、睿智豁达、机智幽默的良好形象,向世人展示了上海“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为推动篮球运动发展、促进上海城市建设、扩大国家对外交往作出了重要贡献。他是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上海城市精神的优秀引领者,是向全世界推广和普及篮球运动的模范实践者,是传播中国人民和世界各族人民友谊的友好使者,也是中国当代青年怀抱崇高理想、充满奋斗激情的杰出代表之一。为表彰姚明所作出的重要贡献,市政府决定,授予姚明“上海市体育事业白玉兰终身成就奖”。

  

  希望姚明继续努力,在人生的舞台上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尽情展现人生价值,更好地报效祖国、奉献社会、服务人民。

  

  市政府号召全市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工作者和广大市民向姚明学习,学习他热爱祖国、热爱世界人民的赤诚之心,学习他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坚定信念,学习他勇于挑战、勇攀高峰的开拓精神,学习他面向未来、融入世界的宽广胸怀,坚定理想信念,矢志奋斗拼搏,为祖国和上海的建设、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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