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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任务艰巨,牵涉面广,各地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推进专业化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作为构建公共植保体系建设、创新重大病虫防控机制和提高专业化防控能力,以及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积极加以推进。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专业化防治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防效评估机制,积极探索纠纷处理机制,促进专业化防治工作规范操作;司法、财政、宣传、供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