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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11]98号
【颁布时间】 2011-07-12
【实施时间】 2011-07-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2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接上页]
(八)省质监局

  1.加强点验钞机、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等产品的质量监管,引导生产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

  2.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假冒伪劣点验钞机具的生产与销售。

  (九)省新闻出版局

  依法加强对新闻出版单位、新闻出版活动及出版物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非法印制、出版人民币图样的不法单位,协同有关部门收缴非法出版物。

  (十)南京海关

  1.加强出入境口岸管理,依法打击假币走私犯罪活动;

  2.加强与政法等部门的合作,构筑反假货币走私综合治理体系。

  (十一)省金融办

  协助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落实会议决议。

  (十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加大银行窗口防范假币的力度,依法收缴、鉴定、处置、解缴假币,坚决抵制假币侵害国家、企业和个人利益;

  2.积极宣传反假货币知识,在反假货币宣传服务网络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组织本系统和开户单位有关人员反假货币知识培训;

  3.及时向人行南京分行和公安机关报告假币流通动态。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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