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疾字[2011]714号
【颁布时间】 2011-07-12
【实施时间】 2011-07-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2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疾控局关于开展公共卫生专项包虫病外科治疗项目技术指导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疾控局关于开展公共卫生专项包虫病外科治疗项目技术指导的通知

  (内卫疾字〔2011〕714号)


  

  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卫生局疾控科:

  

  现将《卫生部疾控局关于开展公共卫生专项包虫病外科治疗项目技术指导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更好地迎接卫生部包虫病外科治疗专家对我区包虫病项目的工作检查和技术指导,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五个盟市卫生局于7月15日前将你盟市确定的包虫病外科治疗定点医院上报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

  

  二、总结梳理包虫病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做好迎接卫生部专家组对我区项目工作检查和技术指导的准备,同时做好组织定点医院专业人员参加手术示教和研讨活动的准备工作。

  

  三、请锡林郭勒盟卫生局和定点医院按照卫生部通知要求,安排3~5例符合条件的包虫病患者住院,准备接受手术,并安排好手术示教和研讨活动。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