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妇字[2011]704号
【颁布时间】 2011-07-08
【实施时间】 2011-07-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2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对全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和健康教育督导检查结果的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对全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和健康教育督导检查结果的通报

  (内卫妇字〔2011〕704号)


  

  各盟市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时发现和纠正控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区控烟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全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和健康教育督导检查的通知》(内卫妇字〔2011〕411号)要求,卫生厅组成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及健康教育督导组,于2011年5月23~28日对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6个盟市进行了督导检查。分别检查了每个盟市的卫生局、疾控中心、三级医院、中蒙医院、卫生监督所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盟市抽查1个旗县的卫生局、疾控中心、旗县医院、卫生监督所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导检查采取听取当地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技术交流和访谈等方式。现将督导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评工作

  

  5月5~12日,各盟市卫生局根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以下简称《评估标准》),组织开展了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自查自评工作。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呼和浩特市、阿拉善盟、满洲里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按时上报了自评结果,巴彦淖尔市、乌海市、赤峰市没有上报自评结果。从上报的自查总结报告上看,虽然各盟市正在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但是创建工作总体开展不平衡,距离卫生部等四部委《决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自治区督导评估工作

  

  (一)开展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的基本情况

  

  1. 领导重视控烟工作。各盟市绝大多数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的领导都十分重视控烟工作,成立了相应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单位控烟工作实施方案或计划,并将控烟工作的常规化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呼和浩特市中蒙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十分重视控烟工作,一把手亲自带领巡查组定期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以简报形式下发各科室。

  

  2. 建立了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各单位均能结合实际建立控烟考评奖惩制度,有相应的控烟奖惩标准。

  

  3. 张贴禁烟标识。各单位均能在入口处、等候厅、会议室、厕所、电梯、办公室、楼梯等重要区域张贴禁烟标识,通过专栏、横幅、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宣传控烟知识,营造无烟工作环境。乌海市海勃湾区疾控中心、乌兰察布市医院、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卫生局入口处标识醒目。

  

  4. 吸烟现象明显好转。绝大多数卫生行政部门、公共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了室外吸烟区,走廊、办公区域未发现吸烟现象。医疗机构的门诊大厅、候诊室、手术室等候区、基本上无吸烟现象,门诊大厅内有专人劝阻吸烟。没有见到医务人员在诊疗内吸烟的现象。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康教育项目基本情况

  

  1. 工作网络基本形成。绝大多数地区高度重视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有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有行动计划,有工作安排。

  

  2. 工作开展逐步规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社区基本落实了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建立了健康教育资料档案。

  

  3. 传播活动形式多样。各单位能够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居民的健康素养知识知晓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一)开展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

  

  1. 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单位制度落实不严,工作抓得不实,有些相关制度和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工作仍然停留在表面应付上,流于形式。一些单位没有奖惩记录,没有掌握机构所有员工吸烟情况,没有对职工进行控烟知识的相关培训,劝阻工作记录不完善。部分单位的卫生间、花盆、垃圾桶内可见烟头。还有一些单位控烟劝阻员、吸烟监督员未指定专人,措施缺乏力度,单位的吸烟人员未能及时劝阻。有些单位在接受检查时很重视控烟宣传,但检查过后就有所松懈,没有持续性。特别是还有少数单位对这项工作认识存在误区,没有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实施,工作滞后。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