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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9]24号
【颁布时间】 2009-03-15
【实施时间】 2009-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云南省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农村集体财务会计管理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党在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是新形势下规范村级财会管理,提高村级财务公开水平的有效载体,是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现将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2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我市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要统一安排部署,按步骤、有计划的推行。2009年底80%的村级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争取到2011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基本实现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二、工作时间、步骤和要求
  
  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我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按质按量顺利完成。具体实施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广泛深入地对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进行宣传动员,并贯穿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始终,使省、市有关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意义、政策、措施、办法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消除顾虑,积极参与,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工作准备阶段(2009年3-5月)
  
  (一)成立机构。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省、市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有关工作要求,成立工作机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将完善后的实施方案按有关要求按时上报备案。同时,抓紧完成乡镇实施办法的备案工作。
  
  (二)清理财务。在账目移交前,必须组织专人对村集体的财务账目进行清查,查清村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状况,并将清查结果向村民公布。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6-12月)
  
  (一)委托代理。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是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前提。要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由村与委托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书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依法确立委托关系。
  
  (二)财务移交。在清理财务的基础上,按照签订的委托协议书、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分期分批组织好正式的财务移交工作。
  
  在本阶段,各县(市)区要通过贯彻落实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办法,确保2009年底全市80%的村级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目标实现。
  
  第四阶段:检查总结阶段(2010年-2011年)
  
  (一)阶段性总结。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总结工作成效,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2011年底全市所有乡镇都实现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目标。
  
  (二)检查巩固。在县(市)区组织开展对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检查的基础上,市将组织对县(市)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略)
  
  
二○○九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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