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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黔教办社[2011]256号
【颁布时间】 2011-07-21
【实施时间】 2011-07-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4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结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结果的通知

  (黔教办社〔2011〕256号)


  

  各高等学校:

  

  “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及“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已于近期圆满结束。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下发了《关于公布“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结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1〕29号)和《关于公布“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结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1〕33号),公布了评选结果。

  

  在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中,共评选出“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提名奖39名,入围奖150名。其中,我省贵州大学闵翠翠、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龙明堂获“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贵阳中医学院欧阳、遵义医学院王吉祥、遵义师范学院谢语、凯里学院曹永获“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奖。

  

  在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中,共评出“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提名奖20名,入围奖170名,特别奖6名。其中,我省贵州师范大学吕建获“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贵阳中医学院王博、贵州民族学院丁伊斋、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蒲立军获“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

  

  现将教育部评选结果通报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高校要积极开展向“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和“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榜样、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各高校要切实关心辅导员的发展和大学生的成长,积极引导广大辅导员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引导大学生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各高校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在本校范围内做好优秀辅导员和优秀大学生的评选工作,发掘优秀人物,为今后“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和“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推荐更多更加优秀的人员。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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