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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医管字[2011]756号
【颁布时间】 2011-07-19
【实施时间】 2011-07-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4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远程会诊系统建设方案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远程会诊系统建设方案的批复

  (内卫医管字〔2011〕756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你院报送的《内蒙古自治区远程会诊系统建设方案》收悉。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精神,利用我区优质医疗资源,有效加强我区基层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医院诊治疑难重症疾病的水平,实现资源共享和医疗服务均等化,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的问题,认真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卫生厅召开了远程会诊系统建设方案评审会。经过评审,原则上同意你院拟定的建设方案,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严格按照卫生部的项目建设要求实施,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体现社会性、公益性,做好这项民生工程。

  

  二、要对软件公司的资质、业绩、规模和专业程度进行考察,并保证有扩展性。选择有资质,技术水平高的公司完成信息化集成。

  

  三、网络数据专线要保障带宽:高端的10兆,基层的4兆,可以先考虑依靠互联网建立初步的远程会诊项目,根据发展的需求和经费能力逐步改用专线。也可考虑与电信运营商合作,降低设备采购费用。

  

  四、首批试点五个旗县医院所需12导联心电图机和胶片扫描仪已由其他经费购置,此项目不需要再重复购入。

  

  五、项目工作要加快进度,见批复后可开始招标采购。经费不足应尽快争取财政配套,分步执行。

  

  此复。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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