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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蒙字[2011]737号
【颁布时间】 2011-07-18
【实施时间】 2011-07-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4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蒙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蒙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的通知

  (内卫蒙字〔2011〕737号)


  

  各盟市卫生局:

  

  为加大蒙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力度,向人民群众传播科学、正确的蒙中医药养生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对蒙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的需求,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遴选了一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的基础上,我区遴选了蒙医药文化科普专家。并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件精神,拟在全区开展蒙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区开展相关蒙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8月、9月。

  

  二、活动范围

  

  全区12个盟市。

  

  三、活动内容

  

  1.蒙中医药文化科普讲座。各盟市根据当地实际选择确定培训对象(乡村居民、城市社区居民、机关干部、学校学生、部队战士),每场参加人数不少于100人,每盟市至少安排一场;

  

  2.举办蒙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培训。各盟市从所属蒙医中医医疗机构中遴选蒙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候选人。原则上每所蒙医中医医院至少选择一名蒙医或中医人员参加培训。受培训人员将作为自治区蒙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专家候选人;

  

  3.巡讲专家团组成: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专家和自治区蒙医药文化科普专家组成。

  

  四、有关要求

  

  1.各盟市卫生局蒙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通知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和所选择的参加对象管理部门(乡村、社区、机关、学校、部队)的沟通协调,认真组织和广泛发动群众参加,并精心准备讲座场地、培训场地等。同时积极利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宣传;

  

  2.各盟市卫生局根据当地实际,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巡讲团名单中选择讲座专家名单和讲座内容,于8月10日前报到自治区卫生厅蒙中医管理局。卫生厅将根据各地的需求,确定专家人选、讲座内容及具体行程;

  

  3.各盟市卫生局遴选推荐语言表达能力强、蒙中医药理论功底深厚、熟练掌握蒙中医药文化知识和保健知识,热心于传播蒙中医药文化、蒙中医药科学普及工作的人员作为科普专家候选人,要组织参加培训。并填报内蒙古自治区蒙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候选人填报表,于8月10日前报到自治区卫生厅蒙中医管理局。

  

  联 系 人:扎拉嘎呼、高玉山

  

  联系电话:0471-6944121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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