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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农委职称[2011]24号
【颁布时间】 2011-07-14
【实施时间】 2011-07-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4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海市2011年度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农村中级职称转评国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接上页]
二、此次申报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均真实、有效。

  三、上述承诺如有失实、虚假情况,本人愿意接受评委会的处理结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后果。

  

  
承诺人签名:

  2011年月日

  


  注:请用a4纸打印。

  

  附件3

  
报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农村中级职称转评

  国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申报专业:(土建施工、规划设计、建材)

  

  申报人单位:申报人姓名:

  申 报 类 别 :  合格破格转评

  

序号

材 料 名 称

原件

复印件

要求

1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

3份

 

16k纸双面打印,单位核实加盖骑缝章、公章,转评人员需另附原评审申报表原件一份。

2

个人综合报告

13份

 

a4纸双面打印。

3

论著、论文

已发表1份

未发表2份

已发表1份

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著、论文须另附刊物封面和目录复印件。

4

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务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各1份

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若获奖证书中的获奖对象为单位,还须提交本人所作贡献证明,否则无效。

5

承诺书

1份

 

须申报人亲笔签名。

6

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

1份

 

背后写好姓名装入信封内。



  注:1、请在相应“”内打“√”。

  2、请将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用a4纸打印的本表。

  3、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或公证机关公证后,密封送至申报材料受理点。

  4、申报者联系电话: 。

  

  附件4

  各区县人社局职称申报材料受理点

  

序号

受理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张杨路1996号2楼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

孙薇

张媛

58602838

58603442

2

闵行区

水清路332号

林晓佳

51518060

3

宝山区

密山路5号a319室

彭 杨

56782046

4

嘉定区

金沙路68号1308室

叶伟明

69530358

5

松江区

荣乐东路2378号1108室

费品华

67848533

6

青浦区

青舟路220号220室

朱连云

33868761

7

金山区

龙山路555号东8楼802室

奚 落

57922658

8

奉贤区

人民南路150号4楼 人才

开发服务中心

 

发发发

管 贞

67116374

9

崇明县

城桥镇南门路118号304室

张永贤

6969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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