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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1]233号
【颁布时间】 2011-07-11
【实施时间】 2011-07-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5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1年“夏淡”地产绿叶菜施用专用肥补贴资金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1年“夏淡”地产绿叶菜施用专用肥补贴资金的通知

  (沪农委[2011]233号)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

  

  入梅以来,本市郊蔬菜生产灾害性天气频发,绿叶菜价格出现异常波动。为保证“夏淡”绿叶菜生产和供应稳定,经研究决定,市级财政对“夏淡”绿叶菜施用专用肥进行政策扶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切实落实“夏淡”绿叶菜生产责任制,确保绿叶菜种植面积达到21万亩,做到均衡生产和供应,努力实现“夏淡”地产绿叶菜日均供应数量不低于4000吨的目标。

  

  二、补贴标准

  

  本次“夏淡”21万亩绿叶菜按照30元/亩标准施用专用肥,共计补贴63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贴50%,计315万元。区县财政按1:1配套补贴315万元。各区县绿叶菜专用肥施用补贴面积和市级补贴资金分配详见附件。

  

  三、补贴品种

  

  绿叶菜专用肥的推广使用补贴品种由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县要按照绿叶菜专用肥施用面积,合理安排使用对象与面积,并做好到田到户的核准工作。

  

  2、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各区县要尽快做好蔬菜专用肥的统一采购,确保实物到户。蔬菜生产管理部门要做好采购和发放的档案管理,并做好夏季绿叶菜生产管理检查和绿叶菜生产面积、上市数量等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3、各区县农业部门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绿叶菜生产基地,开展技术服务和指导,充分发挥蔬菜专用肥在夏季绿叶菜“保淡”生产和供应中的作用。

  

  4、各区县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夏季绿叶菜生产和补贴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补贴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各区县“夏淡”绿叶菜专用肥施用补贴面积与市级财政补贴资金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各区县“夏淡”绿叶菜专用肥施用补贴面积与

  市级财政补贴资金表

  单位:万亩、万元

  

单 位

绿叶菜专用肥施用补贴面积

市级财政补贴金额

闵行区

0.73

10.95

嘉定区

1.64

24.6

宝山区

0.62

9.3

浦东新区

3.72

55.8

奉贤区

2.31

34.65

松江区

0.82

12.3

金山区

2.51

37.65

青浦区

4.1

61.5

崇明县

3.4

51

光明食品集团

1.05

15.75

上实集团

0.1

1.5

合计

21

315



  注:绿叶菜品种是指青菜、鸡毛菜、蕹菜、米苋、杭白菜、油麦菜、生菜等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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