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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市农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各直属单位: 《2011年市农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2011年市农委第20次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2011年市农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市农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要求,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要任务 (一)加大本市“三农”方面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开力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要求,全面梳理各类“三农”方面财政专项资金情况,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公开力度,特别是要重点公开本市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中由市农委分配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等专项资金项目。采取致全市农民的公开信等方式主动公开,及时更新市农委政务网站“支农惠农资金公开”专栏,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范围。同时,确保市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在全市九个涉农区县1488个涉农行政村全覆盖。 增强政府投资“三农”项目建设的透明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要公开年度市政府涉农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提高招投标透明度。要公开农业发展计划、规划和专项规划等相关信息。公开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农业专项、农民培训行动计划等各类社会关注度高的计划的实施情况。 (二)完善“三农”政策制定和发布机制,做好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政务公开工作 要认真做好“三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政务公开工作。制订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时,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推动公众有序参与,增强决策透明度,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带来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积极建立健全征询、听证、专家论证等征询民意的有效程序和方式。同时,推行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稿同步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三)积极推动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工作 目前,市农委辖下55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有46项行政审批项目可以实现网上下载行政审批申请表。通过网上办事,基本可实现“一次申请”,大大方便了申请人,加大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度,提高了行政审批的效率。2011年,要进一步扩大网上办事项目范围,原则上要将行政审批相对人为企业法人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开通网上办事。确保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四)推进农委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动农委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认真落实《2011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主动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市农委系统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单位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产生的公文需主动公开的,要及时报送市农委办公室,由办公室审核后予以公开。要逐步将公开范围推广到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并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开展政务公开检查评估工作。 本着“促进公开,方便公众”的原则,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渠道。市农委门户网站要突出权威性、及时性、系统性,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升级搜索引擎。要健全网上主任信箱、信息公开申请、科技咨询、公众投诉、意见与建议等栏目的有效运作机制,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双向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