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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1]219号
【颁布时间】 2011-07-06
【实施时间】 2011-07-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5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对纳入2010年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项目的渔船进行拆解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对纳入2010年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项目的渔船进行拆解的通知

  (沪农委[2011]219号)


  

  崇明县、浦东新区、金山区农委,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渔船检验局)、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转产转业和渔业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30号)和财政部《关于拨付2010年转产转业和渔业资源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0]107号)的精神,2010年,本市共有5艘渔船纳入2010年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项目(详见附件),现经审核并经公示无误,准予对渔船进行拆解。

  

  为确保本市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工作的顺利实施,请严格按照《上海市海洋渔业船舶报废补助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渔船报废拆解工作,做好有关证书收缴注销工作及渔船拆解监管工作。

  

  渔船报废拆解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应于2011年9月15日前分别将有关证书注销证明原件和《渔业船舶报废证明》、《渔业船舶报废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渔业船舶拆解监督记录表》(原件)和《报废渔船协议》、《报废渔船安全拆解合同》及渔船拆解现场监管照片等材料报送市农委水产办公室,有关注销证书原件由发证机关收回处理。

  

  附件:上海市2010年度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项目渔船名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

  上海市2010年度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项目渔船名册

  

序号

船名船号

申请人姓名

主机功率

(千瓦)

备注

1

沪南渔4914

奚春红

88.3

现更名为沪浦渔49148

2

沪南渔49520

周小弟

31.6

现更名为沪浦渔49520

3

沪崇渔1232

王石超

136

 

 

4

沪金渔7404

赵德华

8.8

 

 

5

沪金渔7435

张益均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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