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11]877号
【颁布时间】 2011-07-22
【实施时间】 2011-07-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5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暂缓审批盐边县攀西红格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800万吨(表内矿)钒钛磁铁矿原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暂缓审批盐边县攀西红格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800万吨(表内矿)钒钛磁铁矿原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环办函[2011]877号)


  

  盐边县攀西红格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盐边县攀西红格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800万吨(表内矿)钒钛磁铁矿原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请示》(红格矿业〔2010〕第70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已开工建设,违法开工行为已得到查处。

  

  二、经评估和审查,该项目尚存在以下制约因素:现有工程东排土场周围500米范围内有5户居民尚未搬迁,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关于防护距离的要求,且未完成生态回复措施。

  

  杨铁匠沟、高涧槽和朱家垭口排土场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截排水和防护措施不完善;朱家垭口排土场堆置的废石未开展整治和植被恢复。

  

  三、鉴于上述制约因素,我部决定暂缓审批盐边县攀西红格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800万吨(表内矿)钒钛磁铁矿原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请采取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在解决上述制约因素后,重新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按规定程序报我部审批。

  

  五、在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正式批复前,项目不得继续建设,并接受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的监督检查。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