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办供电[2011]64号
【颁布时间】 2011-07-21
【实施时间】 2011-07-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5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电监会关于组织开展有序用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电监会关于组织开展有序用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办供电[2011]64号 2011年7月21日)


  

  华北、华东、华中、南方电监局,山西、山东、浙江、江苏、河南、湖南、四川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办公厅:

  

  今年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为妥善应对缺电局面,根据《供电监管办法》、《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在迎峰度夏期间,组织开展有序用电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有序用电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社会平稳运行对电力可靠供应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与此同时,资源环境约束决定了电力供需矛盾在一定时期内还将持续存在。有序用电既是平衡电力电量的重要措施,又是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的客观需要,也是提升全社会应急能力、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对于确保经济平稳发展,加强和改善民生,保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为督促各地和电网企业认真扎实开展有序用电工作,此次检查分为辖区内检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一)检查内容

  

  1、今年截至8月中旬的拉限电情况,包括统调装机容量、最大统调负荷、最大电力缺口、累计拉限电负荷、累计影响电量、最大拉电负荷、累计拉电电量、缺电及拉电的原因等;

  

  2、开展有序用电工作的组织保障体系设立情况;

  

  3、有序用电方案的编制、上报及批准情况;

  

  4、有序用电方案中优先保障用电、重点限制用电顺序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要求优先保证居民等六大类用户用电、限制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等五大类用电;

  

  5、地市级有序用电方案定用户、定负荷、定线路原则的落实情况;

  

  6、有序用电方案的宣传、演练情况;

  

  7、预警信息的披露情况,是否按照要求披露月度及短期供用电信息,是否按照既定原则向社会披露预警信息;

  

  8、有序用电方案的启动、执行情况;

  

  9、电网企业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在对用户实施、变更和取消有序用电措施前,是否按有关要求通过公告、电话等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10、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的建设、应用情况,负荷管理系统的监控能力和控制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11、各地开展有序用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二)辖区内检查

  

  各派出机构按照属地原则,对江苏、河南、湖南、山西、浙江、山东、江西、湖北、四川、安徽、河北、重庆、上海、安徽、广东、广西16个出现较大电力缺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检查。要求对省级电网企业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并选择1-2个地级市和1-2个县电网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的方式包括听取汇报、查看文档资料、召开用户座谈会、实地走访等。

  

  辖区内检查原则上8月15日前完成,并于8月20日前形成检查报告提交电监会,检查报告应有详细数据作为支撑。

  

  (三)抽查

  

  辖区内检查结束后,电监会供电监管部将会同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于8月中下旬对部分重点缺电地区进行抽查。

  

  联系人:

  

  供电监管部 邢翼腾:

  

  010-66597363,yiteng-xing@serc.gov.cn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