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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川商贸[2011]49号
【颁布时间】 2011-07-14
【实施时间】 2011-07-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6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请组织企业参加第七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请组织企业参加第七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川商贸〔2011〕49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协会:

  东北亚博览会是由中国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国家级展会,是东北亚六国共同参与的区域性国际博览会,是政府为推动我国与东北亚国家经贸往来和区域合作的搭建的重要平台。每年9月6日至9月11日在吉林长春举行,2005年至今,东北亚博览会已成功举办六届。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9月6日-9月11日

  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

  二、展馆设置

  东北亚博览会共设国际标准展位3000个,其中市内展场展位2600个,室外展场展位400个。分为中国东北地区“十二五”振兴规划展示馆、香港商品馆、台湾商品馆、东北亚国家商品馆、食品医药馆、科技电子信息馆、吉林投资合作6个馆,是外设中小企业展区。

  三、主要活动

  东北亚经贸合作高层论坛、世界产业领袖大会、东北亚智库论坛、东北亚五国商务日、欧盟-中国(吉林2011)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重点省市投资推荐会、吉林省投资环境说明暨对外合作项目发布会和重大项目集中签约仪式、世界500强跨国公司高尔夫联谊赛、东北亚文化艺术周、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

  四、展位规格及费用

  室内净地54平米起租 ,800元/平米,主通道1000元/平米;

  室外展区每个国际标准展位6000元/个,室外净地36平米起租 ,500元/平米;

  (室外展区总体搭建为“德国大棚”,铺设地毯,配置:公司中英文楣板、围板、洽谈桌1张、椅子2张、射灯2盏、500单相插座1个。每个展位将收取1000元保证金,保证展具无损坏。)

  五、申报要求

  各市(州)要充分认识东北亚博览会的重要作用,加大工作力度,动员企业积极参展,请各参展单位务必于2011年7月30日前确认展位。

  联系人:权勤

  电话:028-83225103

  传真:028-83227206、83224675

  附件:参展回执(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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