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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市(州)经信委(经委)、扩权强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为了促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向规模化、精加工的高层次领域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基地要素优化配置和综合功能的完善,加快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化发展,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开展申报2011年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工作,并对原已获得四川省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动态管理重新进行申报。对不参加申报的省级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将自动放弃其相应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一)本省依法设立以农产品(包括: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中草药、特色农产品等)加工为主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品年销售收入在4000万元以上,并占总销售收入70%以上,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卫生事故; (三)企业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应通过iso9000或haccp认证; (四)企业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不欠折旧、不亏损,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 (五)企业与农户建立了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作用明显; (六)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领先水平,原料综合利用率高,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产销率达90%以上。 二、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一)有明确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方向,有一定规模,已形成区域优势和特色; (二)有农产品加工基地发展规划,布局合理,综合利用能力强; (三)基地内企业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农产品加工产值的比重不少于60%; (四)农产品加工产品销售收入8亿元以上,利税8000万元以上; (五)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保护达标,管理机构明确,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手段; (六)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或龙头企业1户以上;带动农户能力6000户以上,农户增收致富效果明显。 (七)资源综合利用率高,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和利用,循环经济实施效果较好。 (八)能够辐射带动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有效益的加工基地。 (九)有良好的政策和投资环境,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手段。 三、申报资料 (一)新申报单位须填写报送: 1、示范企业 ①《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 ②工商营业执照、企业信用等级、安全达标、环保达标复印件; ③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 ④对有qs要求管理的企业,须提供qs证; ⑤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示范基地 ①《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申请书》(见附件2); ②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龙头企业文件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确认的示范企业、示范基地 对须确认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按照新报条件要求填报确认,但需要标明确认字样。 (三)新申报和确认的企业、基地材料均要报电子文档。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 五、联系办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农产品加工处 联系人:肖建权 电话:028-86265510 手机:13668123911 传真:028-8626551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编:610015 e-mail:xiaojqscsme@126.com 附件:1.《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申请书》 2.《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申请书》 3. 原获得的四川省级示范企业 示范基地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 四川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申请书 申 报 单 位:(盖章) 法 人 代 表:(签章) 所属 市(州):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制 一、企业基本情况
注1:国有、集体、国集联营、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