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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经信办环资[2011]57号
【颁布时间】 2011-07-08
【实施时间】 2011-07-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7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工业循环经济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七)加快建设节材代木示范工程

  重点指导和帮助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等3户列入国家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试点的企业,建立与包装、物流等行业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以纸代木”和“积材代木”等代木包装产品。

  (八)进一步规范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制度

  坚持将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作为资源综合利用前置条件,进一步规范我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制度;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数据统计,实施认定企业统计季报制度;扩充完善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检验机构,做好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试点工作。

  (九)总结推广示范试点单位循环经济发展经验

  组织召开工业循环经济现场会,总结推广列入国家和省工业循环经济试点的示范园区、企业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重点推广2-3个高载能、高排放行业循环经济典型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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