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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确保全面实现省政府重新下达我市的2011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促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11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第三季度控制指标 第三季度末(1-9月),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57人以内。其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2人以内;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控制在84人。 二、全年控制指标数 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18人以内。其中:煤矿死亡人数控制在54人以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16人以内;其它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8人以内。 三、较大以上事故控制指标数 全年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15起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从零开始,向零努力,牢固树立政府监管不到位就是最大的安全隐患、查一处隐患就是预防一次事故的意识,按照省政府新下达的控制指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全力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强化各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以及安全生产投入长期不落实、安全隐患长期整改不到位、事故频发的企业,该停产整顿的一律停产整顿,该取缔关闭的一律取缔关闭,对触犯法律的有关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进一步加大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使用,全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三)严格按照6月24日全省安委会扩大会议关于煤矿关闭和停建煤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驻矿工作组、“包保”领导和驻矿安监员的责任落实,强力推进煤矿关停整顿和兼并重组工作,该关闭的一律关闭到位,该停建的一律停建待查,确保煤矿关、停任务全面落实。对在关停整顿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官煤勾结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查重处,确保关停工作实效。 (四)对因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等行为引发事故的,一律从重从快查处;煤矿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对企业一律高限处罚,建设矿井一律实施关闭,对政府及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先停职再调查,待事故调查完毕后再深度问责。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安全生产形势恶化的,严格按照《遵义市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规定,对政府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或行政问责。 附件:遵义市2011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责任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 遵义市2011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责任分解表
注: 1.各地2011年死亡控制指标奋斗数按年初下达指标平均下降5.22%计算。 2.第三季度控制指标按重新下达奋斗数按季平均测定,已超全年控制指标的地区按零控制。 3.2011年各部门一至三季度死亡控制奋斗数按季度平均数测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