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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疾字[2011]673号
【颁布时间】 2011-07-05
【实施时间】 2011-07-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7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成立全区消除麻疹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成立全区消除麻疹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卫疾字〔2011〕673号)


  

  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自治区疾控中心:

  

  为切实做好全区消除麻疹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消除麻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如期实现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的目标。按照卫生部和自治区卫生厅2011年5月1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除麻疹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字〔2011〕45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区消除麻疹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

  

  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技术指导,持续巩固麻疹防控工作成果,健全工作机制,研究解决消除麻疹面临的实际问题。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消除麻疹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逐级分解落实年度任务和指标,确保实现消除麻疹阶段性目标。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人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毕力夫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许宏智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成员:解春梅  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处长

  

  王占国  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主任

  

  杨志华  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任 钢  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杨广泽  自治区卫生厅农卫处处长

  

  李 宁  自治区卫生厅妇社处处长

  

  王文瑞  自治区疾控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消除麻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督导全区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解春梅处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王文瑞主任兼任,成员为高喜元、闫绍宏。

  

  办公室职责:组织实施《2006-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和《2010-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消除麻疹行动方案》提出的具体措施,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研究提出的全区消除麻疹行动工作事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日常工作,草拟有关报告,组织督导和技术评估等工作;承担消除麻疹行动的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

  

  二、技术指导组

  

  组长:王文瑞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副组长:闫绍宏  自治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

  

  成员:王大伟  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林 亮  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韩 勇  呼伦贝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金仁杰  兴安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敖玉光  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王泽民  赤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毕力格  锡林郭勒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李 琪  乌兰察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藺全德  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孙 华 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侍明枢  阿拉善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王洪全  满洲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郭仲富  二连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消除麻疹行动的有关技术指导,解决处理行动计划技术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指导全区消除麻疹行动技术工作,对消除麻疹行动相关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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