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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铝工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整合及综合开发资源支持重点氧化铝企业整合我市铝土矿探矿权、采矿权,实施对小铝土矿企业的升级改造。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铝土矿资源,支持氧化铝企业与煤矿的联合开采煤下铝资源、高铝粘土矿资源。鼓励企业到境外、区域外整合资源。 (二)推进自主创新及新技术应用 1.鼓励氧化铝企业利用先进选矿工艺技术,切实有效利用中低品位铝土矿;支持铝土矿井下开采技术,煤、铝、高铝粘土矿综合开采技术和选矿工艺研究;推进氧化铝生产排出的赤泥、选尾矿、废气和废水的综合利用和推广应用技术的研究。 2.鼓励电解铝企业采用新型结构电解槽、惰性阳极等新技术;积极推进大型预培槽电解技术及新型电解槽应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 3.鼓励铝加工企业提升研发能力和装备水平,加快开发铝产业链高端产品,重点在轨道车辆、汽车产品、高端平版印刷铝版基、高精铝合金中厚板、大工业型材、食品电子用箔、高性能结构铝合金材料等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铝精深加工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取得突破。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注重行业节能减排 1.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支持氧化铝企业提高铝土矿尾矿综合利用率和赤泥综合利用率,并给予奖励。加快电解铝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逐步淘汰落后的电解槽,降低电解铝行业的电耗指标,提高原铝铝液直接铸造铸轧卷的比例。 2.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对各种固体废物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资源综合利用。逐步建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反馈式流程,逐步实现循环经济生产格局。积极引导铝工业企业创建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示范项目。 3.加强市场信息发布,引导企业投资行为,按照国家《铝行业准入条件》要求,严格准入管理,严禁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1.积极推进铝工业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延伸进行兼并重组,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具有铝工业基础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要加强对铝精深加工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选准选好项目,延伸产品链。 2.强化煤电铝企业的联合,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氧化铝企业延伸打造“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铝精深加工”产业链;电解铝企业延伸打造“煤-电-电解铝-铝精深加工”产业链;铝加工企业延伸打造“铝板带、箔-铝合金-铝型材等铝精深加工-再生铝循环”产业链。 (五)加大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环境 1.设立郑州市促进铝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11年开始,在政府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增加铝工业发展引导资金,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铝工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兼并重组、铝精深产品的产业化、铝工业发展专项奖励等。 2.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对大企业兼并重组小企业并将高技术铝项目放在郑州地区,项目属于郑州市铝工业发展支持项目内的,优先享受市结构调整和技改补助的有关政策。同时积极争取省结构调整等有关方面的资金支持。 3.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技术研发取得重大突破,列为省以上重点项目并实现产业化的,市政府对该研发项目研发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对通过国家、省认定的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给予奖励。 4.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推进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加快上市。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对铝工业企业技术升级改造、产业链延伸、企业兼并重组提供信贷支持。 5.积极促进直购电试点工作。争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直购电条件的铝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进入国家大工业用电直购电试点。积极协调电力和铝工业企业(集聚区)加强合作,开展直购电试点,实现铝电行业共同发展。 6.建立长效的电解铝收储制度。在电解铝实际销售价格低于企业平均生产成本(不含财务成本)以下时,实施电解铝收储政策。 (六)加强组织推动成立郑州市铝工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铝行业培训、宣传、研究和交流活动,组织编制郑州市铝工业年度发展报告,协调解决铝工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以及相关政策的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负责日常工作。组建郑州地区铝行业产业联盟,促进铝行业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