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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医管函[2011]683号
【颁布时间】 2011-07-28
【实施时间】 2011-07-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7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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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积极开展相关培训

  

  我部将于近期组织各省(区、市)医院管理、病案统计、卫生信息等有关专业骨干开展师资培训,培训内容涉及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字典、国际诊断分类(icd-10临床版)、国际手术操作分类(icd-9临床版或icd-10pcs)、收费分类、主要诊断选择规范、出院病人调查表接口标准、drgs分组方法以及对医疗机构、临床学科开展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

  

  各地可通过北京卫生信息网(www.bjhb.gov.cn)“专题栏目”中的“下载中心”下载相关附件内容(附件解压缩密码为:68792731)。各地应于2011年12月底前完成本区疾病分类管理和编码统一工作,进一步规范病案首页填报,初步建立完善省级病案首页报告制度。请各地将工作落实情况于2012年1月10日前报送我部医疗服务监管司。我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统一疾病分类管理,规范病案首页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在工作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部医疗服务监管司。

  

  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联系人:陈虎

  

  联系电话:010-68792731

  

  传真:010-68792959

  

  电子邮箱:mohygspjc@163.com

  

  北京市卫生局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010-83970635

  

  传真:010-83560322

  

  电子邮箱:yzc@bjhb.gov.cn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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