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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普法办[2011]8号
【颁布时间】 2011-06-28
【实施时间】 2011-06-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8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二)精心组织,统筹兼顾。要把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要日程,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要求,采取得力措施,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法制宣传工作。要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食品安全法制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督促检查,确保实效。要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掌握活动整体推进情况。要大力宣传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培育先进典型,加以宣传和推广,引导和推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入,努力扩大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作出贡献。

  

  各地区、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全国普法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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