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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1]100号
【颁布时间】 2011-06-24
【实施时间】 2011-06-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8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论证会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论证会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1〕10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防治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我局正在组织制定出版《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系列丛书,其中第三册各分册适用于县级以上中医医院相应专业的中医医师学习使用。现定于2011年7月上旬在京召开部分中医药适宜技术专家论证会,对部分待选技术进行能否作为国家级中医药适宜技术进行推广的论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待选技术持有人或主要使用人专题汇报。

  2.对待选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可推广性进行论证。

  二、会议时间

  2011年7月4日8:30-17:00,京外专家可于7月3日下午报到,京内专家可于7月4日8:30前报到。

  三、会议地点

  北京永安宾馆(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甲5号,电话010-65011188)。

  四、参会人员

  (一)邀请专家(见附件)。

  (二)待选技术:

  1.长圆针疗法

  2.刃针疗法

  3.砭石疗法

  4.舌针疗法

  5.浮针疗法

  6.毫火针疗法

  五、其他

  (一)材料准备:各技术负责人应准备书面技术说明材料、ppt、技术演示视频(照片)及相关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汇报时应围绕以下方面:

  1.技术基本情况。

  2.适用范围(适应症、禁忌症,优势病种)。

  3.以优势病种为例,详细介绍操作流程(含器具准备)。

  4.注意事项,有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及其处理方法。

  5.临床数据积累情况。

  6.与本技术相关的科研情况。

  7.与本技术相关的论文、鉴定、专利、获奖情况,有特制器具的应说明是否有市场准入。

  8.既有的推广应用情况。

  9.论文和相关文章、读物请备原件或复印件。打印纸质版材料8份,同时携带电子版。与本技术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请于报到当日交予会务组,请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油箱:hxkq2005@263.net。

  (二)论证流程:

  1.各技术负责人汇报,时间30分钟。

  2.专家评议,时间20分钟。

  (三)会议期间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会议不安排接站。

  (五)联系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王琳琅 010-59957795

  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董继开 010-64176177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专家名单

  

  

组 长

李维衡

中国针灸学会

成 员

符文彬

广东省中医院

 

董福慧

中国中医科学院

 

王麟鹏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齐淑兰

中国针灸》杂志社

 

王 舒

天津市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雷仲民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赵 勇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赵吉平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东直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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