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政发[2011]128号
【颁布时间】 2011-07-18
【实施时间】 2011-07-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1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淮政发〔2011〕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经过各县(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已圆满结束,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盱眙县人民政府等9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提升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成果。

  

  附件:淮安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淮安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等奖

  盱眙县政府  清浦区政府市  交通运输局(整治办)

  二等奖

  洪泽县政府  涟水县政府  楚州区政府  市路政支队

  三等奖

  淮阴区政府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