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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整治范围及资金投入 (一)干线公路 此次养护综合提升集中整治重点是围绕中心城区通往周边县(市、区)的主要道路21条,计793.88公里。包括:g207锡海线焦作交界至登封交界(63.144公里);g310连天线76.484公里;g311徐西线80.399公里;s238常付线15.32公里;s243郭木线97.461公里;s245邵吉线共计8.972公里;s246南石线76.194公里;s247南车线92.219公里;s248 旧邓线42.706公里;s249 三邓线74.77公里;s314郑三线13.462公里;s318郑陕线10公里;s319安虎线54.085公里;s320顾龙线29.21公里;s323八官线62.692公里;s325候饭线24.323公里;z001洛栾线74.774公里;连霍高速城郊连接线4.1公里;连霍高速偃师连接线4.309公里;二广高速汝阳连接线17.332公里;二广高速城郊连接线2.3公里。 干线公路养护综合提升集中整治项目需投资2500万元。筹资任务分解为:市公路局向省公路局争取资金1000万元,自筹贷款1200万元,市财政筹措300万元。 (二)农村公路 全市范围内县、乡道路。重点抓好21条、362.58公里农村公路的整治。一是高速公路环线内的主要农村公路:瀍河区马盘线;老城区的洛麻线(机场路)、牡丹路;西工区的纸大线(樱桃沟);涧西区的樱党线(坦克路);洛龙区的李南路;高新区的孙辛路。二是县(市、区)内的主要旅游道路:栾川卢潭线、牛西线;嵩县天城路、韩酒线;汝阳汝鲁线;洛宁涧蒿线;宜阳盐高线;新安铁磁线;偃师唐玄路;孟津县王常路;伊川县白梁路;吉利柴送路。 农村公路养护综合提升集中整治项目共需投资6000万元。筹资任务分解为:市交通运输局及沿线县(市、区)政府筹措4500万元,市财政局筹措1000万元,高新区筹措500万元。 五、工作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2011年7月10日前):宣传发动,制定方案。根据综合整治要求,研究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召开全市公路养护综合提升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11年7月11日-8月20日):全面展开路面病害处理。对全市现有公路全面排查,集中整治路面病害和缺陷。 第三阶段(2011年8月21日-9月20日):全面提升,完善道路附属设施。全面开展路基整修、桥涵维护、附属物更新、绿化修剪、道班整修、管养路段公示牌设置,责任到人。 第四阶段(2011年9月21日-9月30日):总结验收并巩固长效机制。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评比、验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制定今后3年建设全国一流公路管养计划并付诸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的公路综合提升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洛阳市公路综合提升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公路综合提升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明确整治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二)确保资金真正到位。坚持“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的原则,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作为资金筹措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认真协调落实,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按综合提升集中整治进度拨付到位。 (三)确保监管真正到位。干线公路以市县两级政府为监管责任主体、市县两级公路管理部门为管养责任主体,要明确各路段的管养责任,具体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设立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农村公路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管养责任,落实管养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管养责任落到实处。综合提升集中整治活动由各县(市、区)公路局、农村公路管理所、路政大队按照综合整治活动标准全面实施;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 (四)确保长效推进机制真正到位。一是建立项目推进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开项目例会,及时研究解决集中整治期间出现的问题;二是建立项目督查机制。市县两级政府督查室会同交通主管部门要成立督查机构,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有计划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专项督查视察活动,进一步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三是建立目标督察考评机制。制定目标考评办法,市创建办要将其纳入全市创建工作考评、督察范围,重点对资金到位情况、标准落实情况、领导重视情况进行督查,每半月评比一次。四是建立奖优罚劣的奖惩机制。各管养单位要做到完成任务不打折扣,不降低标准。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市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对行动慢、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落后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纪检监察机关视其情节轻重依规实施相应的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