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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政办发[2011]104号
【颁布时间】 2011-07-08
【实施时间】 2011-07-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1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三届江苏国际服装节淮安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三届江苏国际服装节淮安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1〕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十三届江苏国际服装节淮安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第十三届江苏国际服装节淮安市工作方案

  


  第十三届江苏国际服装节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协办,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国际服装节组委会办公室承办,将于2011年9月7日-9日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举办。根据要求,特拟定第十三届江苏国际服装节淮安市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淮安市参展交易团,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团长,各县(区)分管副县(区)长和市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交易团成员名单见附件)。各县(区)要由分管副县(区)长牵头,组成交易分团赴南京参会参展。各县(区)牵头协调部门和联络员名单于7月20日前报市交易团联络办公室,市交易团联络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消费品工业处。

  二、主要活动

  (一)参加博览会。以展示品牌产品为重点,选择服装、家纺、面料等企业的品牌产品到南京展会参展;鼓励淮安纺织服装企业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到南京展会参展;以打造区域品牌、突出区域特色为重点,组织纺织服装重点县(区)、重点乡镇组团到南京展会参展。

  (二)现场采购、招商。组织县(区)及服装、家纺、面料等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及其业务客户,开展现场贸易洽谈和招-2-商。

  (三)参加系列活动。组织交易团及参展企业参加南京展会品牌文化峰会、产业转移推介会、信息交流会、买家订货会、产业链交流对接会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1.招展招商工作。各县(区)负责组织当地服装和面料企业参展,加大对采购商、贸易商的邀请力度,吸引他们到南京展会参加采购推介、贸易洽谈、招商,同时,对参展企业给予适当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区)招展招商任务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另行下达。各县(区)参展企业名单于8月10日前报市交易团联络办公室。

  2.接待工作。市交易团联络办公室负责市交易团在省服装节主会场的食宿安排、接待和联络工作。

  3.市有关部门承担参展工作主要职责。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市交易团联络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各项活动;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工作的领导及组织协调;市财政局负责有关经费的落实。

  

  附件:

  
第十三届江苏国际服装节淮安市交易团组成人员名单

  


  团 长:戚寿余 副市长

  副团长:赵 权 市政府副秘书长、安监局局长

  童玉祥 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成 员:金厚勋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田卫东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宋安祥 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江汉聪 市商务局副局长、贸促会会长

  毕丰书 清河区副区长

  周海滨 清浦区副区长

  刘月萍 楚州区副区长

  张 健 淮阴区副区长

  吴国飞 洪泽县副县长

  魏宏亮 金湖县副县长

  陈 印 涟水县副县长

  杨志明 盱眙县副县长

  朱晓波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交易团联络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消费品工业处,办公室联络员:潘永忠  电话:83750198,1585173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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